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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证据复写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——李锋诉李叶青债权案
        发布部门:民二庭   发布时间:2014/1/8 20:31:30   阅读次数:25915
        证据复写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
        ——李锋诉李叶青债权案

        【案件基本信息】
        1、判决书字号
        广东省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人民法院(2012)茂信法民初字第563号
        2、案由:债权纠纷
        3、当事人
        原告:李锋。
        被告:李叶青。
        【基本案情】
        原告李锋与被告李叶青是同胞兄妹关系,于1999年合伙购买位于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区解放路46号的一幢六层楼房,并于2000年对楼房进行装修,支出房屋价款462000元、装修款148177.68元共计610177.68元。原、被告约定对所支出的房屋价款、装修款各出资50%,对所购得的楼房各占50%,各负担款项305088元。由于原告李锋支付了428177.68元、被告李叶青支付了182000元,实际上原告李锋已代被告李叶青垫付了123088元。同时,由于被告李叶青从2000年至2002年帮原告李锋打工,原告李锋应支付给被告李叶青的工资共计30000元,原、被告均表示该工资30000元可从原告李锋代被告李叶青垫付的123088元中扣减,扣减后被告李叶青实欠原告李锋的垫付款为93088元。2000年,原、被告对所购买的楼房进行内部分割,各自收取房屋租金。2002年7月18日,原告李锋用复写纸书写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一式两联,该结算单的内容是:“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:买屋共款46.2万元正、装修支出148177.68元正,共支出610177.68元,各人应负担305088元正。其中李锋支付428177.68元,叶青支付182000元,李锋代叶青支付123088元,李锋2000年、01年、02年给李叶青每年10000元,共30000元。李叶青实欠李锋款93088元,从2003年起应按银行贷款利息计息。到2002年6月31日李叶青已收屋租13980元,已支付房屋装修款8114元,李叶青多取5866元。目前尚欠装修款14883元,从7月份起应将全部租金交给李锋,由李锋支付所欠款项,支清所欠装修款后,用来返还所欠李锋之款。”在原告李锋持有的该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第二联复写件上,在落款处有原告李锋用复写纸亲笔书写的姓名“李锋”及日期“2002年7月18日”,也有被告李叶青用复写纸亲笔书写的姓名“李叶青”及日期“2002年7月21日”。此外,被告李叶青于2003年8月11日以其位于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区解放路46号的楼房作抵押,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支行借款投资经营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石花地水电站,原告李锋代被告李叶青支付了该楼房抵押贷款的评估费2680元。被告李叶青于2004年1月16日在投入建石花地水电站股金的收款收据中,也明确写明:“另欠李锋代支贷款保险评估费2680元”。2012年3月30日,原告李锋具状诉至本院,请求:1、被告李叶青付清房屋买卖垫付款93088元、评估费2680元共95768元;2、被告李叶青从2003年1月1日起按垫付款93088元、月利率6.8‰计付利息,直至还清该欠款之日止。被告李叶青辩称其签名的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只有一份原件且由原告李锋存执,其于2002年10月间在广东发展银行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支行门口李锋的小车上,已将其所欠的垫付款93088元付清给原告李锋,并已将原告李锋交回的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原件当场撕毁;原告李锋代其支付的评估费2680元,其于2010年5月在退出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石花地水电站经营时,已将该欠款2680元付清给原告李锋。对此,被告李叶青对其主张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。
        在诉讼中,被告李叶青于2012年5月10日向本院提交申请书,称原告李锋据以起诉的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复写件中“李叶青”的签名,不是其本人所签,是原告李锋伪造或盗用其的签名模上去的,申请本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该复写件中“李叶青”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。2012年9月25日,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粤天正司鉴中心[2012]文鉴字第238号《鉴定意见书》,鉴定意见为:检材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落款处的“李叶青”签名与委托人提交指定的“李叶青”签名样本是同一人笔迹。
        【案件焦点】
        原告李锋据以起诉的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复写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。
        【法院裁判要旨】
        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:原告李锋与被告李叶青合伙购买位于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区解放路46号的一幢六层楼房并对该楼房进行装修,被告李叶青在结算时尚欠原告李锋的垫付款93088元。被告李叶青因投资经营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石花地水电站,以其楼房作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支行借款,在借款时原告李锋代被告李叶青支付了评估费2680元。以上事实,有原告李锋提供的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、《收款收据》等证据证实,被告李叶青对此也表示认可,故本院予以确认。一、关于原告李锋请求的垫付款93088元及利息问题。本案中,原告李锋据以起诉的是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第二联复写件,本院根据被告李叶青的要求委托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,对该结算单落款处的“李叶青”签名字迹进行鉴定,经鉴定该结算单落款处的“李叶青”签名是被告李叶青所写。原告李锋持有的结算单第二联复写件具有证明效力,被告李叶青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偿还垫付款93088元,现在原告李锋仍然持有结算单第二联复写件,足以证明原、被告之间仍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,被告李叶青尚欠原告李锋垫付款93088元。被告李叶青提出其已付清垫付款93088元、结算单复写件中“李叶青”的签名不是其所写的辩解意见,理据不足,本院不予采纳。根据债务应当清偿的原则,原告李锋请求被告李叶青偿还垫付款93088元,合法有理,本院予以支持。由于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计息利率,因而利息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。二、关于原告李锋请求的评估费2680元问题。本案中,被告李叶青因投资经营水电站以其楼房作抵押向银行借款,在借款时原告李锋代被告李叶青支付的评估费2680元,属于被告李叶青欠原告李锋的个人合法债务。被告李叶青辩称其已付清评估费2680元,因其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,故本院不予采纳。原告李锋请求被告李叶青偿还其代为支付的评估费2680元,合法有理,本院予以支持。
        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人民法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八十四条、第九十条、第一百零八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之规定,作出如下判决:
        1、限被告李叶青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垫付款93088元给原告李锋。
        2、被告李叶青在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义务的同时,从2003年1月1日起按垫付款93088元、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原告李锋,直至付清该欠款之日止。
        3、限被告李叶青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评估费2680元给原告李锋。
        【法官后语】
        本案中,原告李锋据以起诉的《李锋、李叶青购买旧服装厂结算如下》复写件能否作为本案的有效证据,直接关系案件的处理结果。在审判实践中,复写件的证据效力究竟如何?目前,存在两种不同观点。第一种观点认为,复写件不能作为原始证据直接认定案件事实。理由是复写件、复印件均属于“传来证据”,而“传来证据”是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后才能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的,如果当事人只提供证据复写件而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,则此复写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第二种观点认为,复写件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有效证据。理由是复写件是以文字、符号等形式反映事实情况的书面材料,它是使用复写纸一次书写形成的,书写完成时证据数量即固定而不可再生,复写件是原始证据而非传来证据。复印件是对文件原体的复制,它可以被反复多次制作。所以,复写与复印有根本的区别,复写件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。笔者认为,第二种观点比较切合实际,有一定的理论依据。本案中,法院认定原告李锋持有的结算单复写件具有证明效力,被告李叶青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偿还垫付款的情形下,确认原、被告之间仍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,判决被告李叶青偿还垫付款,体现了公平合理原则。

        编写人:广东省Ycc365下载_365bet下注_365bet中文官网人民法院 黄方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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